2024年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90号国务院令,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计9章64条,不仅明确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也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管理、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夯实了我国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底座,具有鲜明的系统性、创新性、时代性和开放性。
当前,互联网加速演进升级,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形成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新时代新征程,要准确把握我国数据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数据发展和安全治理工作,以高水平数据法治建设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构建更加完备的数据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规则,及时应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挑战,科学运用法律法规引导新兴领域发展。二是构建更加高效的数据治理法律实施体系,持续深化《条例》各项制度施行,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充分发挥《条例》在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和规范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深入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网络执法。三是构建更加有力的数据治理保障体系,强化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宣传推广,提升全社会数据安全法治意识和能力,深化数据领域法治研究,切实以数据治理法治化助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领域,已经形成并显现出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条例》的发布使我国企业发展数据经济的基本土壤已具备。
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数据安全以及数据治理,这在条例中已得到明确。为有效帮助企业对数据进行充分理解,以及把握政策对数据价值的方向。由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Kiwa BCC)与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数据治理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协作主办“企业数据治理与数据资产入表实践交流会暨数据合规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发布会”(北京站)将于2024年10月18日在北京·禄米仓新视听产业园举办,诚邀您的参与!
